牧者心聲

將臨期:同來取恩典釋放眾罪孽(羅三23~24)
日期﹕2016年11月25日
 

羅馬書三章2324節提到所有人,包括外邦人及猶太人一樣都犯了罪,並且以「虧缺了神榮耀」作為犯罪的意義解釋。在當時以希臘文所寫的猶太著作中,「榮耀」與「形象」這兩個字是彼此可對換的字,故有很多學者認為虧缺神榮耀是指人作為有神形象的個體已破爛,就如約翰加爾文(John Calvin)在他的《基督教要義》當中認為,人在犯罪後,神的形象成為破損之神的形象,像一面破損的鏡子,反照出來的只是破碎的生命。因此,23節不但說明人犯罪的事實,更說明犯罪的情況很嚴重,人留下的,只是破碎的生命,以及神形象的餘波,連取起來都認不出這是真正的人。這樣,當我們迎接將臨期,我們必須承認自己是破碎的罪人,大家都沒有本錢靠己得救,大家都需要被稱為義,這樣看來,我們是罪人的事實反而叫我們謙卑下來,看見我們的本相是可等的破損,從而自覺要領取恩典來釋放破損的舊我。

24節說明所有罪人都需要被稱為義。保羅在此處用了兩個圖象:第一是法庭的圖象,說明我們這班罪有應得的人可以被宣告為無罪,巴特(Karl Barth)更認為不但我們在無罪的狀態,更有無罪的本質,因為他認為神的話語是有功效的。第二個圖象便是奴隸市場的圖象,說明稱義是藉著恩典及救贖,救贖原文可解作釋放,代表一個罪的奴隸被一位買家買下來之後便立刻釋放得自由,代表罪疚的拿開,由奴隸中得釋放,而保羅說明這一切都是在耶穌基督的能力範圍下(sphere of power)而成就的。

有時我們忘記了自己本是罪人及破損的人,連自己的本相都沒有看清楚,以為自己可以高人一等,甚至以為「因信稱義」只適合初信的信徒,與成熟的聖徒沒有關係,因為有時我們認為自己已超越初信的「因信稱義」,誰不知這樣的人忘記了自己本是罪人,自己越自視過高,便越顯出自己破損的本相,只是自己不自覺,盲了眼,不能看見我們一同需要稱義,一同需要在罪中釋放,一同需要恩典的接納及自由,忽視了神的恩典禮物,這便是真真正正的忘恩負義了!

因此,將臨期叫我們離開這種忘恩負義的態度,讓我們回歸保羅所教導,就是要同心領受恩典的釋放,承認自己本是破損的罪人,並在當中需要釋放及自由。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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